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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持分狀況下如何辦理分割繼承?分割繼承步驟與注意事項

如何辦理分割繼承?土地持分繼承該怎麼處理?繼承是多數人一生中會遇到的環節,許多繼承者在遇到時,常會因為沒有共識,導致對遺產分配產生爭議,尤其土地繼承事關重大,處理不當,更容易影響了情誼或衍生罰鍰。但其實關於繼承,法律上都有其相關的規定,若能了解如何辦理分割繼承與注意事項,相信就能避免紛爭產生。

繼承登記是什麼?分割繼承說明

土地或建物登記名義人在死亡後,依法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之所有權移轉登記,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其土地或建物權利,就是所謂的繼承登記,是遺產分配中相當重要的一環,能保護繼承人的權益,預防可能出現的糾紛。同時,民法第1151條中規定,繼承人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繼承,如欲分割遺產,可再向地政事務所辦理分割遺產協議。

遺產如何辦理分割繼承?

遺產在分割繼承前,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但若多數繼承人一致協議分割,根據《民法》第1164條:「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之規定,可攜帶所需規定文件,至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分割繼承申請,若是有無法協議一致,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以裁判方式分割繼承。

另外土地持分繼承要留意在《土地法》第73條規定下,逾期登記會有高額罰鍰產生,因此可先由任一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將遺產中之不動產辦理繼承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後,再辦理分割繼承。

辦理土地持分繼承登記應備文件包含哪些?

土地持分繼承需要經過許多的政府機關審核辦理後才能完成,為避免因文件未齊而跑來跑去,可先將以下所需文件事先備妥。

✔️土地登記申請書

於各地地政事務所索取。

✔️登記清冊

於各地地政事務所索取。

✔️戶籍謄本

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及繼承人現在之戶籍謄本,可於戶政事務所申請。

✔️繼承系統表

於各地地政事務所索取。

✔️繼承權拋棄書或法院核准備查文件

1. 合法繼承人中有人拋棄其繼承權者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為之。

2. 繼承開始之日在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五日以後者,拋棄繼承應檢附法院核准備查之證明文件。

3. 繼承開始之日在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四日以前者,應檢附拋棄繼承權有關文件,其向其他繼承人表示拋棄者,拋棄人應親自到場在拋棄書內簽名。

✔️印鑑證明

向其他繼承人表示拋棄者(法院核准備查文件者免附)或遺產分割時檢附之。

✔️遺產分割協議書正副本

繼承人分割遺產時檢附之。分割協議書正本須按不動產權利價值總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遺產稅繳(免)納國稅局證明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 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應經所轄稅捐處查註「查無欠繳地價稅費」及 「查無欠繳房屋稅」戳記。

● 繼承開始之日在民國三十八年六月十四日以前所發生之繼承得免附,惟應查欠土地稅。

✔️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書狀遺失或部分繼承人故意刁難,未能檢附,得由申請之繼承人檢附切結書辦理。

✔️遺囑

遺囑繼承登記時檢附。

✔️代理人身分證及印章

如委託代理人送件,應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土地共有持分繼承3大流程

而若土地有了申辦繼承之需求該如何辦理?其繼承方式有哪些?就讓我們簡單為你說明!

STEP 1.— 準備文件

首先,需先準備好土地權狀,以及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戶口名簿、身分證等個人資料文件。

STEP 2.— 確認繼承方式

由於繼承方式分為一般繼承與分割繼承,因此需先確認要採取哪一種繼承方式。若只有一人要繼承土地,或其他有權繼承者不願繼承,即可採一般繼承;而若要選擇分割繼承,以將產權分開,則須經過所有有權繼承者之同意。

STEP 3.— 至各機關跑申請流程

準備好相關資料及確認繼承方式後,即可依序至戶政事務所、國稅局、地方稅稽徵機關等政府機管跑相關流程。

不論繼承或贈與之流程皆繁瑣且費時,因此建議可找信任的民間代書諮詢及協助,讓專業人員為你省去諸多麻煩,以更快的速度幫你處理土地問題。

分割繼承登記流程說明

需要跑許多不同公家機關辦理的土地持分繼承,雖然感覺很複雜麻煩,但其實辦理起來並沒有想像中困難,只要備好相關文件,跟著下面的流程走,於規定場所中拿出對應的文件即可。

辦理地點所需攜帶文件目的與所要辦理之文件
1地政事務所● 申請人身分證、印鑑
● 欲申請地籍資料之地段地號
● 土地或建物登記謄本
● 拿土地登記申請書、遺產分割協議書、繼承系統表
2戶政事務所● 死亡證明書
● 被繼承人戶口名簿
● 被繼承人與配偶身分證
● 申請人身分證、印鑑
● 戶籍謄本
● 除戶證明
● 填載繼承系統表
● 所有繼承人之印鑑證明
3國稅局● 繼承人身分證及印鑑
●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資料
● 繼承人與備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
● 申報遺產稅
● 查調被繼承人財產
4地方稅捐機關● 遺產稅繳清證明
● 免稅證明書
● 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
● 同意移轉證明書
● 查欠地方稅(包含地價稅及房屋稅)
● 總繳印花稅
5地政事務所將所有文件備齊後,送件辦理土地持分繼承。

看完長璽不動產管理顧問分割繼承的介紹後,相信對於如何辦理分割繼承的流程也有了一定的了解。為保障自身權益,避免因繼承逾期登記被罰鍰,建議儘早前往辦理登記,若是還有想進一步了解土地持分繼承或貸款等的相關事宜,也可進一步與我們聯繫,我們將以數十年的專業經驗,竭盡所能地為您服務。

繼承登記是什麼?

土地或建物登記名義人在死亡後,依法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之所有權移轉登記,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其土地或建物權利,就是所謂的繼承登記,是遺產分配中相當重要的一環,能保護繼承人的權益,預防可能出現的糾紛。

遺產如何辦理分割繼承?

遺產在分割繼承前,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但若多數繼承人一致協議分割,根據《民法》第1164條:「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之規定,可攜帶所需規定文件,至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進行分割繼承申請,若是有無法協議一致,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以裁判方式分割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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